关于开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27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赣信院发【201357号),学院将开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资格与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系列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

   1、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2、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参加厅局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4、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二项应用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得到应用;

5、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二项校内实训场所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教师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双师

质教师资格认定表》,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任课系部。时间:2013.11.27—2013.12.03

2、系部审查。系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并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将认定表和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教务处。时

间:2013.12.04—2013.12.06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系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时间:2013.12.09—2013.12.11

     4、网上公示。教务处将审批通过后的名单在网上公示。时间:2013.12.12—2013.12.17

     5、证书发放。公示结束后,在一周内由组织人事处发放证书。时间:2013.12.18—2013.12.23

三、几点说明

     1、学院已认定具备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教师不需要申请认定。

     2、今年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但职称证书尚未下发的教师视为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在申请条件栏中,教师需填写取得该条件的确切时间。

     4、行政兼课教师通过任课系部申报认定。

     5、系部负责审查教师学历、职称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系部提交教务处的佐证材料为认定条件1-5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 1.  学院已认定具备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

附件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双师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教务处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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