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12-06 点击数:
关于课程标准初稿学习、讨论、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能让教师更好地了解课程标准,并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日常的课程教学,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根据院领导的最新要求,各系、部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本教研室制定的所有课程的课程标准,并做好学习讨论的相关记录。讨论修改的重点是课程标准中的第三项内容标准和第四项实施建议。明年六月底前将修订好的课程标准及学习讨论记录本一并交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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