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09 点击数:

各系(部)、相关课程负责人: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赣信院发〔2014〕36 号)的相关规定,并经院领导批准,省级、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配套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希望各系(部)和相关课程负责人抓紧课程建设步伐,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现就课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课程建设

1、精品资源共享课应充分重视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在于应用。

2、课程建设分四个阶段,一般需在两年内完成。

3、建设任务:第一阶段,完成课程网页;第二阶段完成课程视频(四到五集复习课或实训课程);第三阶段完成在线测试题库和试题库建设;第四阶段为验收整改阶段。

4、阶段验收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教务处每年5月和12月组织验收。

二、经费使用

1、经费开支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1、按照建设进度拨付配套资金,每个阶段结束后由课程负责人凭票报支。

2、四阶段经费报支比例分别为:30%、20%、30%、2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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