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及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27 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不得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请2017届及往届毕业生还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于2017年3月4日、5日、11日、12日、18日;2017年4月8日、9日、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办理补拍,补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过期不予办理。(备注:其他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请本人携带补(散)拍证明、身份证前往,合理安排补拍(散拍)时间,尽量避开第一、二天高峰时间。) 2017年4月30日我省高等学校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

特别提醒:1、要办理补拍的同学请在补拍之前到学院教务处开具补拍证明。

2、毕业生图像信息必须在新华社采集,只有新华社采集的信息才能上传至教育部学籍平台进行学历电子注册,自行采集的照片是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的。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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